自己照片被侵权,反被指侵权?到底是谁侵了谁的权?(王迁解读)

扫码报名,0元听课

入群领《著作权重要法律法规合集》

今年国家版权局发布《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》,让图片的版权相关问题再次备受关注,尤其是在现如今自媒体流行的情况下,“版权”问题变得尤为重要。

从我国图片公司获取图片的来源来看,可将图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分为三类。

“第一类图片为其从国外图片公司获取合法授权的图片;第二类图片为其与作者(包括摄影师与业余爱好者)签署协议后上传的图片。在前两类合同项下,国内网络公司均享有图片的网络信息传播权。第三类图片为其在其他网站搜索无主图片之后,加上 logo 而形成的作品”

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中表示,文学艺术作品、摄影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,网络图片自然蕴含其中。

然而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,即作者在没有借鉴或没有使用别人作品的基础上自己独自完成的。图片公司在图片中仅仅添加水印logo的做法并不能认为该作品具有独创性从而承认其享有版权。

那么,图片(照片)侵权的常见误区有哪些?图片(照片)侵权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?

8月24日晚19:00,王迁教授做客智拾网直播间,就相关话题进行讲解。

扫码报名,0元听课

入群领《著作权重要法律法规合集》

课程收获

1.全面了解当下互联网市场照片侵权现状

2.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照片的版权归属

3.全面掌握著作权纠纷案件争议焦点问题

课程大纲

一、授权链与作品侵权:解读摄影师遭图片网站索赔事件

1.照片的“销售”与著作权法中的权利

2.获取“许可”一方的义务与侵权责任

二、翻拍与作品认定:解读国旗国徽照片打版权标志事件

1.作为创作手段的拍摄

2.拍摄可以是复制的手段吗?

三、事实与作品认定:解读黑洞照片事件

1.“算”出照片来

2.事实、表达与版权

讲师介绍

王迁

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
第九届“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”

《知识产权法教程》作者

王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、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兼任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咨询专家。

王教授荣获“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”、“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”、“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”和上海市先进工作者,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。

王教授出版专著《版权法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与规制研究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)、《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》(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)和《论“基因歧视”及其法律对策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)。王教授参与了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的起草工作,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》和2013年《马拉喀什条约》外交会议中,任“起草委员会”成员和中国代表团成员。

扫码进群

0元听课

获赠学习资料

更多详情,扫码咨询课程顾问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Top